沈阳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简章
一、学校自然情况说明
1.高校名称:沈阳理工大学
2.办学地点及校址: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
3.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(公办)
4.办学层次:本科
5.办学形式:全日制
6.主要办学条件:校园占地面积113.1万平方米(约合1696.2亩);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.3平方米;生均宿舍面积7.9平方米;生师比17.8;专任教师996人,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.7,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.7;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32.8万元,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78.6元;图书139.3万册,生均图书74.2册。
二、招生计划特别说明
1、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,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
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、办学条件、毕业生就业情况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,动态调整招生计划。同时,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,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、宏观调控计划任务,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。
预留计划比例: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。
预留计划使用原则: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、集体决策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。
2、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
“英语、翻译”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“英语”的考生;